2020年9月3日,欧盟委员会再次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EU)10/2011,并颁布了修订文本(EU)2020⁄1245。
新修订法规对附录一、二、四和五作了重要修改,并将于2020年9月23日——即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表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2020年9月23日前符合《食品接触塑料法规》的食品接触塑料,在2021年3月23日前上市的,可以继续上市到2022年9月23日,并继续上市,直至库存耗尽。
表一:主要修订内容:
表二: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的修订指令(EU)2020/1245
特定物质迁移限值清单
- 迁移须满足第10/2011号条例第11(3)和12条规定
- 如果将食品接触材料投放市场的经营者能够证明产品中不存在六价铬,则6 mg/kg的限值适用于总铬
- 镧系物质(铕、钆、镧、铽)迁移的总量不超过05 mg/kg,并且检测方法能将镧系物质在溶液中全部解离为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