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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已发布有关有意向任何种类消费品和专业用途产品添加微塑料的建议限制。
限制建议的范围适用于作为物质和在浓度等于或大于 0.01% (w/w) 的混合物中使用的微塑料。
微塑料是由颗粒构成的聚合物(根据欧盟法规 1907⁄2006 第 3.5 条定义),其中 ≥1% 的颗粒的全尺寸为 1 nm ≤ x ≤ 5 mm,或者 (ii),对于纤维而言,长度为 3 nm ≤ x ≤ 15 mm 且长度直径比 >3。
该限制为不同用途规定了过渡期,从而让有关各方有时间适应。除了此限制,还规定了标记和报告义务,以最大限度减少向环境排放并改善可用信息的质量以评估未来潜在风险。
微塑料的危害与其尺寸微小(通常用显微镜才可见)有关,这使得它们非常容易被摄入并且可能易于在食物链中转移。因此,增加塑料的使用意味着塑料在环境中的浓度增加,一旦分散几乎难以清除,这也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这些物质被用于不同领域,例如用于化妆品中,具有去角质的作用;作为涂料的添加剂,可提供耐磨性;或者用在打印机墨水或 3D 打印机中。
请相关各方提供数据,这些数据将被纳入社会经济评估的考虑范围,此限制将在 2021 年中期生效。
源 URL:咨询会:微塑料限制公众咨询